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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舟山市本级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5-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加强全人群健康管理,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近日,我局会同市卫健委和市医保局共同出台《舟山市本级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一是统一健康体检项目内容。整合农民健康体检和城镇居民健康体检的项目内容,探索实行“l+X”体检模式,在身高体重等一般检查、内外科常规检查、血常规等辅助检查的基础上增加颈动脉B超、骨密度检查等选检项目,推动城乡无差别的免费健康体检,提高群众参检率和获得感。二是统一健康体检频次。65周岁及以上城乡医保参保人员体检周期为每年一次,体检率应达到当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老年人健康管理体检指标的要求,其他健康体检对象(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除外)体检周期为两年一次,愿检尽检。三是明确体检补助标准。基本项目补助标准为90元/人次,自选项目体检经费由财政和城乡居民个人共同承担,其中财政承担部分原则上不高于60元/人次。新城、普陀山区域体检经费分别由市财政、普朱管委会保障,按自然年结算,城乡居民每年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健康体检次数不超过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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