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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要求,近期,我局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查整改。 一是确立目标任务,落实自查责任。明确此次清查工作目标是全面厘清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基本情况,清理违规开立等应予撤销的银行账户,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同时,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自查自纠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核查本单位所有银行账户的设立和使用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账户整改到位。 二是全面实施复审,提升清查效果。对市级83个主管部门275个单位报送的账户自查结果逐一进行全面复审,对符合规定的账户予以确认,对计划撤销的账户进行督促,对单位要求保留的不规范账户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不留死角。经全面审核,对市级单位报送的1075个账户要求撤销75个,目前大部分已完成销户,后续将密切关注应销未销账户清理情况。 三是强化数字赋能,推动长效机制建设。根据清查结果,向单位出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清查意见通知书》,要求单位把允许保留的账户全部录入财政“账户管理系统”,全面实现单位银行账户数字化管理,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将全面清理后允许保留的单位银行账户清单报送市人民银行留档,建立财政与人行双控的单位银行账户长效管理机制,为后续监管打好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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