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财政信息 >> 政务信息

政务信息

我市出台《舟山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8-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近日,我局会同市商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舟山市分行制定了《舟山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粮食主管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的职责分工,并对资金使用方向、安排与拨付、使用与管理、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及办法沿用期限作出详细规定。我市粮食风险基金由市、县(区)二级粮食风险基金构成,按照规定用途使用,遵循规范、安全和高效的原则,严格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地方政府支持粮食储备、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等方面。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