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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获得2022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6280万元,其中,租赁住房保障5561万元、棚户区改造502万元、老旧小区改造217万元。据统计,今年我市累计获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超过1亿元,同比增长30%。 该笔补助资金首次按照我市新出台的《舟山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分配下达,在资金预算下达、监督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扎实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提质扩面工作,结合今年重点工作要求,切块4574万元专项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和建设。2022年,我市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300套(间),上半年已建设筹集4570套(间),其中新建类277套、转化类4293套。 该笔补助资金的下达为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攻坚行动,助力打造“最安居”现代海洋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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