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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出台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0-09-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舟委发〔2020〕15号),近日,局正式出台了《舟山市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行动方案》,从四个方面着手为实现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保驾护航。

一是定位于聚焦落实任务,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实效。《行动方案》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和省厅《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对照《行动方案》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确保于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总体目标,保障和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求于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部门联动改革合力。对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管理有机融入预算管理全流程,将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预算管理处室;对外,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部门内部各项绩效业务的责任分工,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致力于强化制度规范,完善绩效制度体系建设。预算绩效管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健全制度规范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一系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绩效标准体系,创新评估评价方法。

四是应用于加强工作督导,强化绩效主体责任约束。局将坚持实绩导向、创新导向,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督导,督促各项工作按照《行动方案》有序推进,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对市级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对县区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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