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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一轮“文创贷”政策 扶持文化企业稳定发展
发布日期:2020-01-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为拓宽文创企业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近日,我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出台新一轮 “文创贷”政策。

一是进一步增加政府风险补偿金。市财政于2017年首期出资100万元,专门设立“文创贷”政府风险补偿金,用于补偿“文创贷”贷款损失,以鼓励合作金融机构为我市文化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考虑当前我市文创企业蓬勃发展态势,新一轮“文创贷”政策将政府风险补偿金增加至200万元,由市财政和普陀区财政共同出资,实行封闭管理、专款专用。

二是进一步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新一轮“文创贷”政策规定当贷款本息发生逾期超过30日后,由合作金融机构启动代偿程序,由政府风险金补偿金、市融资担保公司、合作金融机构按照40%、40%、20%的比例共同承担剩余损失额。合作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担保人履行对代偿部分的追索职责,以努力管控和减小信贷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三是实行优惠的企业融资服务。新一轮“文创贷”政策规定合作金融机构对文创企业的授信额度每年按政府风险补偿金的10倍设置,且每年对文创企业发放的贷款额度不得低于政府风险补偿金余额的4倍。新一轮“文创贷”政策还规定了贷款发放利率原则上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利率上浮10%为主,最高不超过20%,有效降低了我市文创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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