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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市财政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发布日期:2019-10-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根据中央、省关于“努力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市财政进一步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调整、完善结转结余资金收缴办法。自2020年起,对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中追加形成的市拨结转结余资金,包括基本经费和专项经费,于当年12月底统一收归财政统筹安排;对上级转移支付和其他资金安排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于次年12月底统一收归财政统筹安排。同时,市财政于2019年9月完成结转结余资金年中清理工作,对于市本级财政安排的2018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项目已完成或年内无需使用的,收归财政统筹安排,共收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1509万元。盘活的存量资金将由财政统筹用于民生支出和其他亟需支持的领域,做好减税降费背景下的预算收支平衡,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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