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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三举措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发布日期:2020-01-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一是加大投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标准化。近三年,全市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建设投入累计达16.2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2.13%,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截至2019年底,全市共建有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42万平方米,市县级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17家,乡镇级文化站及文化中心65家,渔农村文化礼堂209家,覆盖率达75%,走在全省前列。普陀区、嵊泗县通过采用“1+X”建设的创新模式,将图书馆、博物馆等分馆延伸服务到基层,全市四个县区100%完成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考核认定,提前一年完成创建任务。

二是强化公益,满足海岛居民文化需求获得感。每年安排近2200余万元用于各类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着力打造“15分钟”阅读圈,累计投入近500余万元,建成18家“城市书房”,让市民就近享受阅读、提升品位;实施“文化惠民”“文化暖心”工程,积极开展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送书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通过“淘文化”平台,以“点单”方式创新文化服务供给,2018年,全市公共财政对渔农村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投入达3100余万元,真正让基层海岛居民在“家门口”享受文化饕餮大宴。

三是优化提质,提升海洋文化品牌对外影响力。推进艺术精品扶持工程,近三年累计安排1000余万元用于专项支持我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一批优秀文艺精品如歌曲《墨香》、长篇报告文学《东极之光》、等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舞台剧《鼓舞大海》成为舟山首个获得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通过实施“越剧人才联合培养”“传统戏剧进校园”“举办传统越剧节”三大工程,振兴传统戏曲文艺,深度挖掘观音文化,专项安排400余万元用于打造大型越剧《观世音》,并赴海外演出连续获得票罄座满,进一步提升新区文化输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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