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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推动出台《舟山市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
发布日期:2025-01-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近日,我局联合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出台《舟山市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和主体作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高效精准,多维构建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主要由党的建设、综合管理、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加扣分项等6个方面指标构成。其中,综合管理方面重点评价指令性任务落实、费用控制、医保管理、成本效率、财务管理等方面,推进医院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医疗服务方面重点评价医疗质量、能力提升、医疗安全等工作,促进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是优化机制,扎实推进考核组织实施。由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部门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协调督促一次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公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当地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一次,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绩效考核实施机构将最终确定的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并由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

三是考用结合,分档推动薪酬总量挂钩。绩效考核折算总分(含加扣分项)低于70(不含)分的单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发放薪酬总量的70%。绩效考核折算总分70(含)-80(不含)分的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发放薪酬总量的90%。绩效考核折算总分80(含)-90(不含)分的单位,考核结果为良好,足额发放薪酬总量。绩效考核折算总分90(含)分以上的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在足额发放薪酬总量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薪酬调节系数。最终逐步实现与财政补助和医保基金支付等精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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