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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统筹财力安排,强化政策支持,加强经费监管,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提档加速”。近日,我市成功争取到2025年度提前下达的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资金5608万元,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再创新高,2022-2025年累计争取到村干部基本报酬上级财政资金2.26亿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完善“一肩挑”后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进一步加强激励保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村干部基本报酬财政保障对象为“一肩挑”人员,分设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民委员会副主任,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保障标准按照报酬水平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原则确定。从近三年向上争取资金看,2022-2024年度我市争取村干部基本报酬上级财政资金分别为5133万元、5637万元、6271万元,2024年度较2022年度增长22%;从提前批资金看,2022-2025年度村干部基本报酬上级财政资金提前下达分别为4358万元、4608万元、5180万元、5608万元,2025年度较2022年度增长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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