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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靠前谋划,主动作为,积极争取政府债券支持我市重要项目建设和存量债务化解,持续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相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机制为先,强化债券管理制度建设。从规范债务举借行为、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和强化债务监督考核等方面持续强化制度约束,年初提请市政府印发《舟山市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政府债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全面构建政府债券资金“借、用、管、还”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 二是统筹兼顾,平衡风险和发展的关系。将债务风险等级作为债务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积极做大地方可用财力的“分母”,并确保举债同偿债能力相匹配,为后续重大项目争取政府债券支持腾出空间。同时依法开好举债融资“前门”,在风险总体可控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的支持,发挥政府债券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做深常态化项目储备,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的建设实施。截至目前,全市共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额度62.75亿元,创历年新高。 三是加快落实,确保债券及时发挥实效。持续关注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债券及时落地、发挥实效。在债券项目储备时优先选择成熟度较高的项目,确保债券资金发行下达后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靠前与项目单位对接,提前做好债券发行后的资金使用准备,对部分支出进度不理想的项目,及时提示项目单位,并指导督促其制定具体的推进举措;对部分债券未及时发行的项目,按照政府债券管理的相关规定,提前进行库款垫付,确保项目顺利运行。截至10月底,全市债券整体支出进度86.2%,居全省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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