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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健全政策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强化审查、备案、清理三环衔接,有效把握财政政策质量,助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一是“事前”审查,严把质量关。严格把握政策文件的制定质量,对全局新增以及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的双重审查,全年共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3份,有效防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带病上班”。注重强化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理解水平,组织参与学习《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等多份最新政策,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二是“事中”公开,确保公正性。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需满7个工作日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大众和相关利益方的知情权。正式发文时在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正式文件公示和文件图文解读,进一步加深群众对文件制定背景、依据的了解。及时收集文件征求意见情况、合法性审查意见、集体审议情况等材料,在发文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在舟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上做好文件备案工作,全年完成3份规范性文件系统备案,备案规范率和及时率达成双百目标。 三是“事后”清理,坚持全覆盖。采取自上而下的存量文件清理模式,对市政府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局机关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实现对财政相关文件清理全覆盖。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合理采纳业务处室的清理意见,保障清理的专业性,同时重点关注涉企相关政策文件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秩序的政策规定情况,及时修订或删除相关条款。文件清理期间,共收集相关清理建议51条,保留有效文件44份,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发文11份,局机关名义发文33份,废止或失效文件7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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