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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聚焦养老服务供需适配,强化财政要素保障,支持推进居家和社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老有所养”迈向“老有颐养”,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明确补助标准。联合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印发《舟山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推出消费品以旧换新及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明确60岁以上和80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分别补贴50%和60%,每户补贴不超过2万元,有效提升老年人在家生活的安全、便利与舒适度。 二是加强资金统筹,健全保障机制。积极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筹集安排民政领域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675万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及居家适老化改造,切实提升老年人居住环境,帮助老年人由“养老”走向“享老”。截至目前,全市共入户施工1181户,改造完成1071户,审批通过685户,累计拨付改造项目金额1374万元,带动消费699万元。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提升使用质效。根据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和协调联动,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并督促民政部门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适老化改造补贴资金,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项目上,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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