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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紧扣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锚定基础设施建设攻坚任务,积极抢抓政策机遇,用足用好上级资金,最大程度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时效。1-11月,全市共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约36亿元,有力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聚焦政策窗口,强化国债资金争取管理。争取到2023年增发国债和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领域)约23亿元,有力保障交通、水利、科技等重点领域建设。提前对接财政部驻浙江监管局,明确资金管理路径,并主动协调市水利局、市大桥管理中心、市住建局等主管部门,传达资金拨付使用要求,落实市本级项目拨付兑现渠道,确保国债资金七日内分解下达。 二是聚焦政策导向,强化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坚持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指导项目单位紧密跟进上级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强化项目谋划储备,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政策性资金,1-11月,通过S308白泉至三官堂公路、条帚门航道、城北安置房等项目争取到车购税补助、中央基建资金等1.4亿元。统筹省海洋资金、省住建资金等,支持甬舟高速复线二期、定海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等项目建设,有效缓解本级财政压力。 三是聚焦绩效目标,强化补助资金绩效管理。持续做好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完成2023年度省海洋(湾区)资金绩效自评,配合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和2024年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补助资金绩效自评,为持续争取上级支持做好基础工作。同时,规范各单位绩效目标编制,加强补助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推动单位逐步深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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