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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启动实施“2021-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政策” 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2024-07-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近日,我局启动“2021—2023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政策”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第三方通过“查阅+询问+深入”的方式做实做细评价全过程,并指派专人全程跟踪监督,确保绩效评价程序规范有序、结果科学合理,实现预期评价效果。

    一是开展案卷研究,做足评价准备。对被评价部门及项目实施主体提供的相关政策文件、政策实施过程性资料、政策安排项目实施情况等资料进行整理、审阅、分析、汇总,全面掌握该专项政策在组织申报、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的具体情况,为评价工作找准突破口提供有力参考。

    二是开展现场座谈,夯实评价基础。赴市本级及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现场座谈,听取政策实施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了解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并对前期查阅资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与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与交流,为后续实地查看找准着力点。

    三是开展实地走访,提升评价质效。针对此次评价涉及项目多、地域广的特点,以前期发现的问题线索为导向,针对性的选择虾峙镇、长白岛、葫芦岛、五龙乡等10余个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从项目辐射带动、资金撬动作用发挥、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综合评价政策实施效果。

    下一步,我局将严把评价报告质量关,督促第三方机构以获取的证据为依据,实事求是撰写评价报告,做到反映问题客观精准、分析原因透彻到位、提出建议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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