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所监管企业经营行为,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拟订实施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收入分配等办法,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所监管企业公务消费行为。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执行及收益收缴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