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新区)直属各单位、社会中介代理机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采购管理有关文件失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清理,确定失效的文件3件,现将失效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失效文件目录
舟山市财政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
失效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舟财采监〔2020〕3号
2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舟财采监〔2020〕4号
3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府采购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舟财采监〔2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