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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发布日期:2024-08-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复制推广舟山市探索批量集中采购典型经验的通知》(浙财函〔2024〕106号),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我市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经验。省财政厅高度肯定了我局在政府采购领域助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的举措和成效,并多次在省政府内参、省政府呈报件中报告我市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模式和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支持舟山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第二批具体举措的要求,在省财政厅的科学指导下,积极探索与公共服务一体化相适应的政府采购管理新模式,创新构建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机制,迭代升级政采云平台,加快推进改革举措落实落细。截至7月底,全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安排或实施批量集中采购20批次,采购金额9265.27万元,涉及养老、医疗、教育、文化、环境等方面。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助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各项政策举措,持续加大政策执行推进力度,扩大批量集中采购项目规模,实时跟踪政策执行效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强化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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