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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低保家庭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4-08-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从7月起,我市新增一笔困难群众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按每人每月111元的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步发放,支持改善我市60周岁以上低保家庭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助推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7-8月低保家庭老年人基本生活补助发放,共计45.82万元,惠及1885户20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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