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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98号2幢 被投诉人1: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田螺峙480号 被投诉人2: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千岛路173号建设大厦B座11楼1109室
投诉人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运公司”)对被投诉人舟山市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新城公管中心”)和舟山天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平公司”)关于《新城21个小区“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第三方服务企业采购项目》(编号:ZSTP(代)-2024-52,以下简称“该项目”)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7月10日收到投诉书,并于当日受理。 本机关经审查,并向被投诉人新城公管中心、天平公司进行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联运公司诉称: 投诉事项: 关于专家打分提出质疑。 事实依据: 针对评分标准分拣中心场地、对项目理解及背景、积分兑换方案、日常维保措施和方案、服务承诺与平稳交接打分情况,我司提出质疑。1、针对分拣中心场地模块评分,我公司为原项目作业单位,分拣中心场地自有,规划完善,完整,且已符合项目要求,可中标单位天津投对科技有限公司未在舟山做过两网融合项目,得分却能做到和我司一样的得分,我司提出质疑。2、针对项目理解及背景模块评分,我司为舟山市第二批“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第三方服务企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合同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容),我司为本项目的原作业单位,自2021年6月进场开展工作,针对本次招标进行了周密的市场勘察及调研,结合一直以来的良好运营工作(获得业主单位的盖章好评)及我公司掌握的详实资料,对本项目非常了解透彻,而中标单位天津投对科技有限公司未在舟山做过两网融合项目,分值却比我司原作业单位还高,我司提出质疑;3、针对积分兑换方案模块评分,我司为本项目的原作业单位,我司在舟山运营“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运营服务项目多年,具有多个舟山新城项目合作商超及合作协议以及活动现场,经我司查询,公开招标项目中,天津投对科技有限公司从未中标过舟山地区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项目,可此项评分却低于没有经验的天津投对科技有限公司2分,我司提出质疑;4、针对日常维保措施和方案评分,我司为本项目的原作业单位,对本项目了解透彻,项目需要维护的设备设施(均为我司自研自产)、车辆等了解一清二楚,并根据多年对本项目的运营经验,提供全面准确、切合实际的方案,可此项评分却低于没有过“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项目经验的天津投对科技有限公司,我司提出质疑,难道中标单位比我公司更了解我公司设备设施该如何维护?5、针对服务承诺与平稳交接评分,我司为本项目原作业企业,自2021年6月进场开展工作,运营期间表现良好(有相关材料证明),我方可以直接上手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使本项目两网融合工作无缝对接进入下一个运营阶段,无需面临可能存在的招工难、分拣中心建设难、平台无法对接等重大风险,针对本评分模块,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承诺,而一家从未在舟山做过两网融合项目的单位,分值和我公司即原作业单位一样满分,我司提出质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投诉请求: 1、废除本次中标结果,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活动。 2、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核查专家专业度,确保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性及全面性。 3、经我司查询,天津投对科技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及舟山市从未开展过类似相关的项目,缺乏专业技能及经验,我司有理由怀疑该单位无履约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的能力(履约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请舟山市财政局查验审核,如未完成,属于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 被投诉人新城公管中心和天平公司辩称: 投诉事项:关于专家打分提出质疑。 答辩:评标委员会是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是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的。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令)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综上所述,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单位在组织《新城21个小区“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第三方服务企业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是依法依规的。 (以上是诉辩双方原文,部分附件略) 本机关调查查明: 《新城21个小区“垃圾分类+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第三方服务企业采购项目》(编号:ZSTP(代)-2024-52)的采购人为新城公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天平公司,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预算为720万元。 该项目于2024年5月31日发布采购公告,6月3日发布更正公告,6月21日开标评标,6月25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经查,该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该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与本次投诉有关的评审内容分别为分拣中心场地(10分)、项目理解及背景(5分)、积分兑换方案(5分)、日常维保措施和方案(5分)、服务承诺与平稳交接(6分)。评审报告显示:天津投对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79分,价格得分9.8分,最终得分为88.8分,排序第一;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69.4分,价格得分9.54分,最终得分为78.94分,排序第二;杭州益趣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67分,价格得分10分,最终得分为77分,排序第三;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65.1分,价格得分9.64分,最终得分为74.74分,排序第四;杭州舞环科技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49.7分,价格得分9.87分,最终得分为59.57分,排序第五。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天津投对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该项目《技术商务评分明细》内各专家对天津投对科技有限公司涉诉评审内容的分值如下:
经查,该项目《技术商务评分汇总表》内各专家对天津投对科技有限公司的分值如下:
经查,该项目依法成立由5名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6月21日由天平公司组织开标,开评标全过程录音录像,经查,未发现评标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本机关认为: 该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审专家抽取及评审委员会组成符合法定程序。本机关对该项目涉诉评审内容评审情况调查核实,该项目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表中载明了各评审专家对天津投对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商务资信具体评分,不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和主观评审因素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亦未发现评标委员会在上述内容评审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评审情况,投诉人主张关于“专家打分提出质疑”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舟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舟山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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