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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6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15号)文件精神,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省自然资源专项项目申报实施情况,经研究,现将2024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及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你们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42号)等有关规定,抓紧项目组织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分配表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 2024年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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