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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提升审查实效为导向,围绕重点领域,创新审查方式,规范审查行为,坚决破除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为打造“公平公正、有序开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财政力量。近日,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工作推进会议上,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被市政府选为典型并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是全周期管理,重塑政策文件审查体系。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和程序,确保财政政策制定合理、合规、合法。严守“增量审查关”,坚持增量文件公开透明,主动公示文件内容,公开征求意见,保证政策制定的社会参与度。全面开展增量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创新“处室自主审查+法规处复核审查+疑难问题集中审查”的新型审查模式,深度融合财政政策需求和法律专业要求,破解把关不严、标准不一、漏审错审等问题,形成“1+1>2”的叠加效应。把牢“存量清理关”,严格执行两年一次的政策文件清理制度,清理存量文件,近三年废止修订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老旧文件18件,全流程跟踪管理待修订的文件,有效提升财政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二是全链条闭环,健全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坚持“日常监督+主动举报”双轮驱动,构建政府采购闭环监管体系。抓实日常监督,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打击采购人设定差别歧视规则、代理机构乱收费等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局移交公安处理串标案件线索1件、行政处罚1件,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畅通投诉渠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联动发挥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依法妥善处理采购投诉,并在政府采购曝光台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发挥警示作用。近三年,共受理采购投诉21件,其中投诉人撤诉5件,做出投诉处理16件。 三是全过程规范,优化公款存放竞争管理。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流程,完善指标评价制度,确保公款存放公平公正。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原则修订舟山市市级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评分指标与评标规则,严格执行利益回避相关规定,防范廉政风险。规范评标审查,成立由财政人员和外部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运用综合评分法遴选银行,及时对存款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进一步保障公款存放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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