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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会同市卫健委等四部门出台《舟山市巡回医疗工作方案》,推进我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高海岛渔农村地区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均等化水平。 一是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医疗服务。按照“人口朝着大岛聚、服务跟着人口走、要素跟着服务走”的原则,合理安排巡诊工作计划,对未设置医疗机构的住人岛、渔农村,根据当地医疗服务情况设立固定巡回医疗点,原则上每周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1次巡诊服务。组建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的流动巡回医疗队,在优质医疗资源相对不足的住人岛、乡镇,每月至少开展1次不少于1天的巡诊服务。 二是提供有力基础支持,统筹资金保障必要设施设备。强化省市资金统筹,2024年预算安排300万元,推动固定巡回医疗点标准化规范化,满足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及后勤保障需求.同时,根据实际配置巡回医疗车、急诊箱、心电图机、便携式B超等必要的巡回医疗载体和设施设备,加强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为渔农村群众等提供优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是加大惠民便民力度,科学有效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明确巡回医疗服务内容,提供适宜的基本医疗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基本药物服务、重大慢性疾病筛查等;加强一体化医疗保障服务,巡回医疗就诊人员享受家庭医生签约待遇,开通巡回医疗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移动医疗场景下医保实时结算,做实有温度的巡回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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