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新区)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实施方案》(浙财预〔2024〕14号)、《浙江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浙财资产〔2022〕160号)文件精神,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大尺寸屏幕配置管理,经研究,现将《舟山市本级大尺寸屏幕购置参考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大尺寸屏幕作为高价值的电子产品,考虑到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大尺寸屏幕参考标准(附件1)将不定期更新。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应本着简朴实用的原则,充分考虑选购性价比高的大尺寸屏幕,鼓励调剂、利旧。 二、如单位有特殊业务需求需采购高标准大尺寸屏幕,应在每年编报部门预算时填报《年度大尺寸屏幕采购需求表》(附件2),经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审核后,作为“一事一议”报市领导审定。 三、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视情联合相关部门,对单位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单位应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资产管理。
附件:1.舟山市本级大尺寸屏幕购置参考标准 2.20**年大尺寸屏幕采购需求表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
[附件下载]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