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管理信息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中  ]


各县(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财资环〔20241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清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2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市级林业专项资金13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2024年“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预算指标

2023年起,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由33元/亩提高至36元/亩,次下达的资金包含市本级202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清算资金,根据提标后的补偿标准结合已下达资金清算补足

请你们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2024年市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25

 

 

 

 


 

附件

2024年市级林业专项资金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工作任务(补助内容)

 

(万元)


    合  计


1300

1

定海区

森林质量提升(美丽生态廊道建设)2500亩,花海彩林建设500亩;“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3个;生态文化基地建设1个;林下药材发展示范基地1个;“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1个;松材线虫病除治;古树名木保护;互花米草除治;2023年度考核评价优秀奖励

318

2

普陀区

森林质量提升(美丽生态廊道建设)2500亩,花海彩林建设500亩;森林城镇1个,“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2个;生态文化基地建设1个;林下药材发展示范基地2个;“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工程1个;古树名木保护;互花米草除治;2023年度考核评价优秀奖励

291

3

岱山县

森林质量提升(美丽生态廊道建设)2500亩;“一村万树”示范村建设1个;林下药材发展示范基地1个;互花米草除治

130.5

4

嵊泗县

森林质量提升(美丽生态廊道建设)1500亩;林下药材发展示范基地1个;互花米草除治

60.5

5

新城管委会

新城管委会小计

190

临城街道

小  计

12.7

林下药材发展示范基地1个

5

2023年重点公益林(14382.8亩)资金提标清算

4.25

2024年重点公益林(14382.8亩)资金市级配套

3.45

千岛街道

小  计

59.3

森林质量提升(美丽生态廊道建设)500亩

25

松材线虫病除治

30.11

2023年重点公益林(7767.8亩)资金提标清算

2.32

2024年重点公益林(7767.8亩)资金市级配套

1.87

市资源规划局新城分局

林草湿资源调查监测、资源普查、森林督查

20

小干岛开发建设指挥部

互花米草除治

98

6

普朱管委会

普朱管委会小计

82

普朱管委会

林草湿资源调查监测、资源普查、森林督查

20

普陀山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普陀山林场)

小  计

37.5

森林质量提升(美丽生态廊道建设)500亩

25

古树名木保护

6.02

2023年重点公益林(11831.5亩)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34亩)资金提标清算

3.63

2024年重点公益林(11831.5亩)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34亩)资金市级配套

2.85

朱家尖街道

小  计

24.5

古树名木保护

1

林下药材发展示范基地1个

5

2023年重点公益林(34544.4亩)资金提标清算

10.21

2024年重点公益林(34544.4亩)资金市级配套

8.29

7

市资源规划局

小  计

183

林草湿资源调查监测、资源普查、森林督查、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等市级汇总、核查、验收

108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松材线虫病除治)市级质量监管、核查

15

林下经济发展推广

30

森林防火能力提升

30

8

市林

小  计

26

森林质量提升(美丽生态廊道建设)100亩

12

森林防火能力提升

6

林下经济发展推广

8

9

市林场

小  计

19

森林质量提升(美丽生态廊道建设)100亩

11.76

森林防火能力提升

6

2023年重点公益林(2281.3亩)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15亩)资金提标清算

0.68

2024年重点公益林(2281.3亩)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15亩)资金市级配套

0.56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