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推进财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首错免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舟山市财政局执行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文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舟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汇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