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检查单位:南海实验学校长峙小学校区 执法部门:舟山市财政局 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舟财监督责改字〔2023〕2号 作出责令改正通知的日期:2023-7-11 舟山市财政局检查组根据检查计划,对该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劳务费发放不规范 2022年全年,南海长峙小学在与学校保安、物业未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按100元/人.次的标准发放4名保安夜班补贴费用49560元,列支劳务费科目;发放保安课后拓展课服务费4800元,列支劳务费科目;发放保安、物业5人暑托班管理费5000元,列支奖励性绩效工资科目;发放保安、物业5人交通意外险150元,列支差旅费科目。根据学校有关资料反映,2022年学校物业管理费、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分别由绿城公司、市教育局统一招标后与对方签订合同并支付款项,且合同中对物业、保安人员工作要求及工资福利、津贴、各种社会保险、管理费等进行了规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 (二)培训费科目列支不规范 根据2022年凭证反映,南海长峙小学在培训费科目中列支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产生的车船、住宿、伙食补贴等费用,如2022年9月报销工作人员参加“小学美术教师花鸟画创新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费”发生的差旅费1104元,列支培训费科目。 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 (三)合同管理不规范 2022年1月19日,南海长峙小学支付舟山市大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污水管道改造款170027.5元,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根据双方2021年12月6日签订的合同约定,工程工期为2021年12月8日-2022年1月6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工程总价200032元,工程价款的30%在合同签订7天内支付,结算审定后7天内,支付审定价的98.5%。最后1.5%的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28日内付清。 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法》第十五条“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和《浙江省南海实验学校长峙小学校区合同管理制度》“第三条 合同价款结算。合同经办岗依据合同约定和履行情况,提起合同报销申请,按照制度,执行审批程序和支付手续,审批通过后综合管理处办理价款结算”的规定。 (四)支出审批程序不规范 2022年6月,南海长峙小学支付新华书店春季教师用书78926.81元,未按照《南海实验学校长峙小学校区收支管理制度》等规定,经教育局(南海总校)备案。 上述事项不符合《南海实验学校长峙小学校区收支管理制度》“第六条(3)3万元(含)以上,由财务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报学校行政会议或支委会议论决定后交教育局备案(南海总校备案)”的规定。 (五)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1.会计科目列支错误。一是在专用材料费科目中列支与科目无关的支出,如2022年9月、10月,南海长峙小学在专用材料费科目中分别列支40张午休用折叠床9920元、铝合金门窗维修费12216元;二是在其他费用科目中列支编外人员六一节慰问费400元;三是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分别列支临聘人员、保安、物业人员暑托管理费5220元、借调人员晚托服务费10114元;四是在劳务费科目中列支临聘人员晚托服务费240元;五是在长期聘用(临时)人员费用中列支退休返聘人员9—12月工资及晚托服务费共31300元;六是在食堂账伙食收入—师生伙食费收入、伙食收入—营养餐收入科目中列支食堂运行等经费81039元;七是在福利费、食堂管理费用—人员支出科目中列支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共5350元。 2.经费支出结报不及时。2022年,南海长峙小学存在部分经费支出集中结报的情况,如2022年12月集中结报全年公务出行车辆包车费用合计27034元,且《公务用车租赁结算单》用车时间、《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派车时间、学校实际活动安排时间三者存在不一致的情况;2022年11月,南海长峙小学集中两次结报2021年12月—2022年11月购买零星维修五金材料等费用合计9832.5元。 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 (六)资产管理不规范 根据固定资产明细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南海长峙小学校区装修和设备设施资产未入账。南海长峙小学由舟山教育局和舟山绿城公司共同投资兴建,总占地面积52842㎡,建筑面积25111㎡,设计规模36个班级,于2019年9月正式开学。学校前期配套建设(含内 部装修和设备设施配置)委托城建中稷(浙江)实力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采购,费用总计2444.79万元(装修费用1345.07万元,设备设施费用1099.72万元),其中1760万元由市财政预算安排,超过预算684万元由公司负责。项目于2016年11月正式施工,2017年8月完工交付,截至检查日,南海长峙小学未将城建中稷(浙江)实力发展有限公司移交过来的设备设施等资产登记入账。 上述事项不符合《会计法》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的规定。 (七)食堂经费开支不规范 食堂支出审批制度未建立,且支出权限不明。2022年1月,食堂支出副食品66731.70元,无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审批。 上述事项不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三条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餐饮质量和食堂各项支出要获得合法、有效的票据,在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办理相应报销手续,并据此入账”的规定。 (八)工会经费开支不规范 1.工会支出审批不规范。2022年6月,南海长峙小学支付气排球比赛购买纪念品费用5775元,发票上仅见副校长签字,非工会主席审批。 上述事项不符合《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发〔2018〕11号)“基层工会主席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项经费支出实行主席负责制的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的规定。 2.超范围提取工会经费。2022年12月,南海长峙小学提取3名退休返聘人员工会经费3108元,分别列支长期聘用(临时)人员费用、食堂管理费用—人员支出科目。 3.向非本单位工会会员发放集体福利。2022年6月,南海长峙小学工会发放春节集体福利,向3名非本单位会员发放集体福利共609.63元;2022年12月,南海长峙小学工会发放国庆集体福利,向11名非本单位会员发放集体福利共440元。 上述事项不符合《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发〔2018〕11号)“各基层工会要督促建会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并按照基层工会自留60%、上缴上级工会40%的比例分成(另有规定的除外)和各基层工会要严格鉴定好会员的身份,避免非本工会会员重复享受工会集体福利。凡该会员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或未缴纳会费的,一律不准向该会员发放集体福利。借用、挂职、劳务派遣等人员只能享受一处集体福利;离退休人员的集体福利在单位行政列支,不准纳入基层工会集体福利发放范围”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决定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经研究,作出如下责令改正决定: (一)针对劳务费开支不规范的事实,根据 《会计法》等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按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的范围、标准和内容发放劳务费,确保劳务费支出有据可依、真实准确。 (二)针对培训费科目列支不规范的事实,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单位今后规范培训费科目支出,加强培训费科目的管理使用,严禁在培训费科目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科目。 (三)针对合同管理不规范的事实,根据 《会计法》和你单位内控制度等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今后加强合同审核和经费支出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四)针对支出审批不规范的事实,根据你单位内控制度等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今后应严格执行内 部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五)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事实,根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等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加强对会计人员、经办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会计核算,提高经费结报及时性。 (六)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事实,根据舟政办发〔2010〕117号和《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完善资产登记信息并做好资产入账工作,今后应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七)针对食堂经费开支不规范的事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修灯和完善食堂支出审批制度,进一步明确食堂开支的审批权限,确保食堂经费支出有据可依、标准明确、程序合规。 (八)针对工会经费开支不规范的事实,根据舟总工 〔2018〕26号文件和单位内控制度等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今后加强工会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提取和开支工会经费。 市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于2023年7月17日送达《财政检查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被查单位在15日内执行完毕。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