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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代理记账机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3〕21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1、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 2、2022年12月31日前,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舟山市、义乌市、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滨江区、杭州市钱塘区、金华市金东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市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等)注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 3、已在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 。 二、在线办理年度备案 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其中注册在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需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申请注册法人账号),根据属地原则选择对应的行政区划,在“法人服务”页面的“按部门”中选择对应财政部门的“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事项,也可通过手机端“浙里办”APP,根据属地原则选择对应的行政区划,搜索“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事项。用以上两种方式进入办理页面后,再选择对应的办事情形在线办理。申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对报备内容进行审核。 三、备案材料 代理记账机构需在线填报《浙江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中的业务数据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表》。代理记账行业协会需在线填报登记注册信息、负责人信息和会员机构信息,同时按提示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四、备案时间 备案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五、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为方便群众办事,各单位在备案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及时与有关部门和单位联系。 1、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年度备案业务问题,请联系市财政部门,咨询电话:0580-2282599,0580-2282598。 2、有关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登录、操作等问题,请联系浙江政务服务网运维热线0571-88808880或天顿公司咨询电话0571-8780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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