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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属各功能区管委会: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舟政办发〔2014〕156号)和《舟山市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舟财行〔2020〕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市级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共计金额312万元,其中定海区、普陀区体彩金分成根据2022年两区的销量1%比例返还,同时相应增加你县(区)、功能区2023年度相关支出预算指标。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们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2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附件:2023年度提前下达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舟山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 2023年度提前下达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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