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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各有关银行: 根据《舟山市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财政支持办法》(舟财经发〔2022〕57号)和《舟山市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考核评价办法》(舟财经发〔2022〕60号),经公开招募,确定新一轮我市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合作银行,现公布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含2022年度) 2. 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2022年度) 3. 浙江舟山定海海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2022 年度) 4.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含2022年度)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含2022年 度)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含2022年度) 7.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含2022年度) 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含2022年度)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 1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1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请各合作银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精神,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严格按照《舟山市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财政支持办法》(舟财经发〔2022〕57号)和《舟山市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考核评价办法》(舟财经发〔2022〕60号)及相关规定做好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工作。
舟山市财政局 2023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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