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

(舟财采监〔2023〕13号)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政府采购监管处 字号:[ 中  ]


有关功能区管委会,市(新区)直属有关单位,各县(区)财政局  

为持续贯彻落实《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采购渠道

2024年全市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通过国家“832平台”实施。

(1)各预算单位使用“预算单位管理账号”登陆“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https://cg.fupin832.com),在线完成预留份额填报,并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帐号。

(2)各采购执行主体使用“采购人交易账号”登陆“832平台网络销售平台”(https://www.fupin832.com)进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

2024年起我市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范围为“832平台”正式入驻供应商上架的农副产品,包含但不限于我市对口帮扶地区农副产品。政采云舟山乡村振兴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停止下单功能,对于已采购的订单仍须按原流程在线完成交付、验收等手续。

二、做好预留份额比例提高准备工作

根据最新通知要求,2024年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比例将提高至不低于食堂食材的15%,请各预算单位提前谋划,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具体预留份额比例以及填报要求,待财政部财政厅发文明确后,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脱贫采购工作完成情况已纳入省对市(县)以及市对县(区)考核,各县(区)财政局要按本政策精神严格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全年任务。

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市财政局将对各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及采购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执行过程中若遇到相关问题,可联系下列人员:

政策咨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王迪女,2282591

832平台操作咨询:夏挺,18072663133;吴高峰,13386692556。

832平台客服热线:400-1188-832

 

 

 

舟山市财政局              

2023年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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