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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3〕43号)精神,经各申报单位推荐、各级财政部门审查,拟推荐2023年度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6名,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如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反映(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有事实根据或证据,反对编造事实借机诬告,对没有根据或匿名反映的问题按规定一律不予调查或受理。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请署真实姓名。 收件人:舟山市财政局会计处,收件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5号楼305室,邮编:316000。
舟山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拟推荐2023年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名单(按姓氏首字母排序).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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