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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对市本级及所属县区各预算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起签订的800余个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项目质量保证金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经排查梳理,我市自2021年度以来,共有18家单位签订的28个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违规收取(预留)了质量保证金,涉及合同金额2408.66万元,违规收取(预留)质量保证金金额105.75万元。市县各级监管部门专班联动,专人专项专责,所有违规收取(预留)的质量保证金都已在省厅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全部清退任务。 我局将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实现政府采购监管职能的全方位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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