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舟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3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追加你们 2021年“2130314防汛”支出预算指标。 此次下达资金专项用于水毁修复工程,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财农〔2021〕5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项目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 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表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