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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绩效重点评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和2022年舟山市财政局绩效评价项目计划我局组织实施了2022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对象

根据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市本级5预算项目(政策)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6437.97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政策)名称

评价机构

主管部门

金额(万元)

1

2020-2021年市本级政府数字化转型和电子政务项目

杭州慧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舟山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6861.87

2

2021年基础测绘经费

嘉兴知联中佳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105.50

3

2015-2021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政策

浙江中企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

3718.00

4

2020-2021年现代渔业发展专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

7272.25

5

2021年市科技发展专项

中会华 (宁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舟山市科技局

6480.35

合计

46437.97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重点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和受委托中介机构根据《舟山市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舟山市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设计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开展评价工作评价组采用查阅资料、实地勘查、问卷调查、座谈探讨等多种形式,对项目绩效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在此基础上,监督局致力于提升评价质量及效果,落实专人跟进,要求第三方机构认真开展现场调研和评价分析,深入下沉到资金使用一线,摸准全面情况,找准问题根源,客观公正评分,形成评价结论和报告。同时,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下达《舟山市绩效管理意见书》,对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角度提出了更加详尽和全面的整改措施,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督促被评价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进一步清查专项资金,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并按要求反馈整改报告,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结果应用。

 

附件:2022年重点绩效评价报告.zip

 

                                    舟山市财政局

                                  20221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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