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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舟山市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财政支持暂行办法》(舟财产业〔2018〕34号)、《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2021年度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舟财产业〔2021〕44号)及《关于<舟山市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2021年度考核评价办法>的补充通知》要求,我局会同市经信局,对民泰银行等8家合作银行2021年度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发放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考核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7天)。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情况。监督电话:2282575。
附件:《2021年度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合作银行考核评价表》
舟山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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