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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上半年度舟山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评价结果的函
市属各预算单位,各县(区)、市属功能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舟山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评价与公示暂行办法》,舟山市财政局已完成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评价工作。现将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评价结果予以公布。本次代理机构执业评价结果可作为各级采购单位选择代理机构的重要参考。
附件:《2021年上半年度舟山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评价结果打分表》
舟山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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