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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切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局根据财政部、省厅统一部署,从6月起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本次监督评价工作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检查对象随机抽,采购方式全覆盖。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评价工作要求,从住所在辖区位于我市市本级范围且2020年度代理超过5个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随机抽取了三家代理机构作为监督评价对象,并抽取了涵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各类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15个作为检查项目。 二是细化工作分阶段,严查采购全过程。本次监督评价工作自6月份开始至10月份结束,分为材料报送、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和汇总报告五个阶段。检查内容涵盖委托代理、文件编制、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环节,旨在通过对政府采购项目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政府采购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三是精心筹划组队伍,全面检查无遗漏。市局成立监督评价工作小组进行检查。在书面审查过程中,严格对照历年财政部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标准体系,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从项目代理、项目招投标至项目公告全流程对被检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现场确认了书面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详细了解了代理机构队伍建设、内部制度建设、代理和质疑答复流程等内容,普及宣传了涉及履约验收、政采贷、质疑处理等各类政策,并在检查过程中运用执法记录仪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规执法。 下一步,市局将根据检查过程中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开展处理处罚工作,并按时汇总形成本地区监督评价工作报告,进一步规范各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操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公开透明化,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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