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

我局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1-08-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中  ]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着力优化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采购责任制,根据中央和省改革方案精神以及政府采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若干意见》,着重就以下几方面提出意见:

一是要牢固树立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要求全市各级采购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深化改革方案精神,牢固树立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控采购人法律和行政风险。

二是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范围。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中央、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采购人主体责任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三是建立完善的采购内控制度。采购人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活动决策与审批流程、岗位权限和责任,细化采购流程各环节的要求和标准,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构建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四是严格依法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要求科学合理设定采购需求;按照《舟山市政府采购正面清单》中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创新发展等各项采购政策;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五是提高采购人专业化采购能力。采购人应加强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内设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注重培养熟练掌握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产业发展状况和采购政策、履约和绩效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的采购人才,为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提供组织人才保障。

六是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市级财政部门将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监管职责。2021年起,每一至二年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该意见是我局对采购人主体责任的一次系统性全面梳理,明确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范围和清单,并就主体责任的具体落实提出了要求和指导性意见。下一步,我局将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督促落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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