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

我市完成2021-2022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集中采购工作
发布日期:2021-07-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中  ]


更好保障市级各单位公务出行作需要规范务出行车辆租赁采购活动,根据《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相关政策制度,我局牵头研究2021-2022年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政策和采购方案,现已完成采购工作。

切实执行全省统一的集中目录和标准并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衔接,我局先后同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及汽运公司等部门进行交流沟通,在广调研、充分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2021-2022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政策采购方案。

根据该项目采购政策,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按原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精神,首先通过公车平台保障出行需求通过公车平台保障的,不执行采购程序单位通过社会化方式,向项目入围供应商采购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的,按集中采购程序执行。

项目采购政策在现行公车平台管理运行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对各单位通过社会方式采购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活动进行了规范,既保持了制度延续性贯彻执行了省统一的集中采购政策。

一步,局将向市级各采购单位好政策宣传操作指导等咨询服务工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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