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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保障市级各单位公务出行工作需要,规范公务出行车辆租赁采购活动,根据《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相关政策制度,我局牵头研究2021-2022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政策和采购方案,现已完成采购工作。 为切实执行全省统一的集中目录和标准,并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衔接,我局先后同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发改委、市交通局以及汽运公司等部门进行交流沟通,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2021-2022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采购政策和采购方案。 根据该项目采购政策,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按原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精神,首先通过公车平台保障出行需求。通过公车平台保障的,仍不执行采购程序。各单位通过社会化方式,向该项目入围供应商采购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的,按集中采购程序执行。 该项目采购政策在现行公车平台管理运行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对各单位通过社会化方式采购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的采购活动进行了规范,既保持了制度延续性,又贯彻执行了全省统一的集中采购政策。 下一步,我局将面向市级各采购单位做好政策宣传、操作指导等咨询服务工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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