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采购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中  ]


舟财采监〔2021〕16号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公务

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采购单位,各县(区)财政局,各市属功能区财政局:

为切实保障市级采购单位公务出行工作需要,缓解“市公务用车集中保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车平台”)服务保障压力,规范公务出行车辆租赁采购活动,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1号)和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政策精神,市财政局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了2021-2022年度市本级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1-2022年度市本级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适用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在本项目实施期限内,向本项目入围供应商采购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

其中,市级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根据《舟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管理办法》(舟车改办〔2017〕12号),应首先通过公车平台保障公务出行需求,公车平台确无法保障的,向本项目入围供应商采购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

二、采购程序

本项目为省级财政部门依法确定的集中采购项目,对应《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中“C服务”——“3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限于公车租赁服务)”。

各采购单位应严格按照集中采购项目程序组织实施,通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申报采购计划,在“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服务市场——车辆租赁系统)实施采购,并凭采购确认书、费用结算单(附件1)和发票等单据结报费用。

根据本项目协议,各供应商优先保障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需求,不得拒单。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障9座以上车辆租赁项目的,须向采购单位出具书面说明。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书面说明,向财政部门申请自行采购并结报费用,自行采购的服务费用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本项目费用标准;供应商无法保障9座及以下车辆租赁服务的,采购单位原则上应通过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三、服务项目及费用构成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为:

9座(含)以下车辆租赁:

1.舟山千岛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2.舟山市易加易出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商旅客运有限公司。

9座以上车辆租赁:

1. 舟山千岛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各采购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在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择。

本项目含单次租车(仅9座及以下车辆)、半日租车、一日租车、长途租车四类服务项目。其中,目的地为舟山市以外地区的,以长途租车服务项目计费。

租车服务费用包含油(电、气)费等相关费用,不包含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司机食宿费以及超时间、超公里费用。其中,过路过桥(渡)费、停车费由采购单位据实支付,司机食宿费由采购单位按照公务人员差旅费标准支付。服务时间包含车辆迎候时间。

本项目报价(附件2、3)为优惠后的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可进一步与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在最高限价基础上进行二次议价,以获得更优惠价格。

四、执行期限

本项目执行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上位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则作相应调整。

市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项目政策执行情况,另行发文明确是否延长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24年6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各采购单位应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和各采购单位财务内控制度,严格审核公务出行车辆租赁需求,规范公务出行车辆租赁采购活动。

各采购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在舟山本岛以外向当地汽车租赁企业采购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的,经审批可以自行采购。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和本项目入围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和协议内容,为采购单位提供优质的租赁服务,不得拒单,不得擅自提高租赁价格或降低服务标准。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应优化服务质量,树立一站式服务理念。在承接各采购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业务时,帮助采购单位向相关企业联系司机驾驶劳务,但不得违规自行随车提供驾驶劳务。

各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服务有争议或异议的,可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予协调,对供应商违约行为,按协议约定处理。供应商存在违规行为的,可向市级财政部门反映。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各市属功能区参照本通知执行。定海区、普陀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引用本项目采购结果。岱山县、嵊泗县应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全省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

联系人: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闻孝,2282720;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一科 蒋彬,2280955。

附件:1.舟山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

车租赁结算单

2.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9座及以下)供应商联系方式及费用一览表

3.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9座以上)供应商联系方式及费用一览表

舟山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3日

附件3: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9座以上)供应商联系方式及费用一览表[1].doc

附件2: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9座及以下)供应商联系方式及费用一览表[1].doc

附件1:舟山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租赁结算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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