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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反馈2019-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测评报告,我市政府采购一级指标获优秀等次评价。 政府采购指标主要衡量参评城市的政府采购平台建设水平、流程规范性以及企业进入公共采购市场的难易程度等情况。具体评价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流程、采购结果确定和合同签订、合同管理、支付与交付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全国营商环境评价通过各地系统填报、数据核验、第三方随机电话访问、实地暗访考察等各种方式综合评价。 反馈意见指出,2019-2020年,我市政府采购实现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式管理,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全面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管理,完善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形成质疑、投诉人和投诉答复人的“点对点”有效衔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反馈意见同时指出,我市政府采购在质疑答复专业队伍建设上仍有一定改善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加强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专业采购队伍建设,加强普法宣传,努力提高采购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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