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初在全市范围内部署落实专项清理工作,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区)、市属功能区均已全面完成清理和公示工作。 在专项清理工作中,我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工作,帮助各相关单位准确理解政策意图和操作口径,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按上级要求完成清理工作并进行网上公示。另一方面,将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专项清理工作成果。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取消6个违规设置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保留了3个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