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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本级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根据全省统一招标结果,共有15家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机构入围本项目。 公务用车保险(定点采购)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机动车辆交强险(必保)、商业险(非必保)、商业附加险(非必保),险种和费率和上一轮保持一致,在定点保险有效期内,各单位可在入围的15家保险机构中,就价格、服务及其他特色优惠措施等与其进行协商谈判,择优确定承保机构。本项目为全省统一招标项目,入围的15家保险公司均为浙江省分公司,各采购单位也可以与入围保险机构的舟山本地分支机构签订公务车辆年度承保协议,协议中应具体明确投保车辆数量和车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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