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管理信息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中  ]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县(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现将2021年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共计4139.17万元,相应增加你单位2021年“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预算科目。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治水治污等方面支出。

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分

配表

 

 

 

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1825


附件

2021年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项目

金额

总计

4139.17

市本级合计

1759.86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

小计

1259.86

生态环境保护课题规划编制项目

113.35

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购买经费

62.5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及宣传专项

60.5

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监测设备购置经费

948.51

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75

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小计

450

市本级陆域环境监测项目

450

中共舟山市委党校

小计

50

深入实施水环境整治经费

50

县(区)、功能区合计

2379.31

定海区

小计

947.48

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资金分配

142.48

物流大通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35

高标准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420

深入实施水环境整治经费

300

2020年度美丽舟山建设考核

25

2020年度治水治污工作考核

25

普陀区

小计

948.07

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资金分配

73.07

高标准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640

深入实施水环境整治经费

200

2020年度美丽舟山建设考核

10

2020年度治水治污工作考核

25

岱山县

小计

53.14

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资金分配

3.14

2020年度美丽舟山建设考核

25

2020年度治水治污工作考核

25

嵊泗县

小计

35.62

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资金分配

0.62

2020年度美丽舟山建设考核

25

2020年度治水治污工作考核

10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

小计

295

高标准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110

深入实施水环境整治经费

150

2020年度美丽舟山建设考核

10

2020年度治水治污工作考核

25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普陀山-朱家尖管理委员会

小计

65

高标准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30

2020年度美丽舟山建设考核

25

2020年度治水治污工作考核

10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小计

35

2020年度美丽舟山建设考核

10

2020年度治水治污工作考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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