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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舟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舟山市财政局综合处。 电子邮箱:zsczzhc@126.com 联系电话:0580-2282695 传真电话:0580-2282727(请注明转综合处) 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5号楼 邮编:316021 舟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公开稿10.15).docx 舟山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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