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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2021年度合作银行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 ]

根据《舟山市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财政支持暂行办法》(舟财产业〔2018〕34号)《舟山市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2020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舟财产业〔2020〕14号)要求,我局会同市经信局,对10家合作银行2020年度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发放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其中2家合作银行发放额度低于平均放贷总额的30%,终止下一年的合作现将2021年度合作银行公示如下:

1.定海海洋农商银行

5.泰隆银行

2.民泰银行

6.杭州银行

3.普陀合作银行

7.农业银行

4.台州银行

8.邮储银行

(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4日(7天)。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情况。监督电话:2282797。


舟山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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