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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政府采购活动,着力构建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市级机关政府采购过程中,市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全过程参与采购活动,极其注重“防”和“堵”。尤其是今年春节以来,采取把监管关口进一步前移,而不是把主要监管力量放在事后的“查”和“罚”上面。“亡羊补牢”固然需要,但“防患未然”却更加重要。采监处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加强对招标文件公告发布管理。对信息发布主体提交的信息(包括附件)存在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以及内容涉及敏感词句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责令退回或另行发布更正公告。并对违法违规的信息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的事实依据。春节后至今,已对179个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进行了审核,发现其中81个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督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在萌芽时减少了质疑和被投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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