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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意见中要求各级政府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要求,在《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年度全市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中,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项新的指标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属机关单位主要考核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各机关单位当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报、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自评以及各类绩效评价工作的完成情况。此项举措进一步提升了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中的激励约束作用,有利于我市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责任意识”,也有利于打破部分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惯性思维,完成从“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的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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