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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印发工作通知,对全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明确了要求。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是指采购单位将当年度拟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提前在指定媒体上向社会公开,缓解因相关供应商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参与投标导致政府采购项目透明度不够和竞争不足的现状。 根据财政部和省厅要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不得晚于2022年1月。为更好迎接营商环境测评工作,抢抓时间,我局提前谋划,明确从今年9月1日起,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各县(区)、功能区预算单位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开展。根据要求,我市采购意向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按法定采购方式实施的采购项目,以及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实施且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同时,对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和依据、主体和渠道等做了明确,进一步强化了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 目前,我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系统调试已经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分网将设立“采购意向公开”专栏,政采云公司和我市政府采购咨询服务第三方机构负责采购单位操作咨询服务,并由采购单位做好采购意向公开的咨询答复和宣传工作,确保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执行到位。 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是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有利于扩大政府采购信息知悉面,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防范抑制政府采购领域腐败。下一步,我局将对全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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